关于《辽宁省小额贷款公司分类监管措施》的通知
各县、区金融办,各小额贷款公司:
为引导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守规经营,在省内小贷行业中建立“奖优惩劣”的行业秩序和发展氛围,现将《辽宁省小额贷款公司分类监管措施》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:《辽宁省小额贷款公司分类监管措施》
鞍山市小额贷款行业协会
2013年12月30日